第58章 中世纪生存指南(1/5)

现在的封建其实是各种不同的个人之间的依附关系。

如统治者与臣属、保护者与被保护者、地主和佃户、雇主和雇工、地方豪强和贫弱者等,并不是只有封君和封臣一种。

领主和臣属更没有因为封赐土地而由人身关系变成地域关系。

在这中世纪之社会,底层庶民谨遵最为质朴无华之生存铁则,那便是拼尽全力跻身于大人物之光辉圈层。

在关于封建主义的词汇中,任何词汇都不会比从属于他人之“人”这个词的使用范围更广,意义更泛。

在罗曼语系和日耳曼语系各种语言中,它都被用来表示人身依附关系。

而且被应用于所有社会等级的个人身上,而不管这种关系的准确的法律性质如何。

如同农奴是庄园主的“人”一样,伯爵是国王的“人”。

就像现在,我是雷萨里特的侍从,我就是他的人,他得罩着我、照顾我。

雷萨里特呢,他是佛兰德斯的骑士,他是伯爵的人,伯爵殿下不仅得保护自己的人,还得给好处呢。

对其骑士而言,便是分封那令人艳羡之采邑。

一旦投身他人麾下,便需为其肝脑涂地、辛勤劳作。

此等封建的义务与权利的逻辑并非仅为贵族所独有,中世纪之芸芸众生皆遵循此道,如星辰拱卫明月,绝难悖逆。”

卡洛的眼神变得深邃起来:

“对农奴(庄园领民)来讲,成了贵族的农奴(庄园领民)之后,贵族就得给他们一大片肥地让他们种,反正不缺土地。

还得给他们提供那种特别靠谱、谁都别想破坏的保护,这就跟上帝定下来的规矩似的,神圣得很,谁都不能乱动。

而农奴呢,给领主卖力气干活,死心塌地地忠诚服务,那也是天经地义的事儿,想推都推不掉。

要是贵族没好好尽到保护农奴(庄园领民)的责任,农奴其实也可以放弃自己的权利(种地),来逃脱自己的义务。

而且贵族就连他手底下最忠心的人都得寻思寻思是不是要造反了。

这和近代沙俄时候的农奴可完全不是一码事,沙俄那时候人口呼呼地涨,地可没那么多,所以矛盾才那么大,连一战和二战都给整出来了。

中世纪的欧洲呢,就因为农耕技术不咋地,也没有土豆玉米那种产量高的玩意儿,地多人少得很,其实是缺乏劳动力的。

可就因为封建制度那一套,地全都在封建和宗教贵族手里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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