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百四十 陈英与新税法(1/4)

得知廖源的处置结果,朐山县县令陈英面色很差。

廖源要求他给出一个解释,给出办成此事的承诺和时间限制。

面对廖源的质询,陈英支支吾吾了好一会儿,最后才无奈的开口解释。

县府不是不知道这件事情违法,也不是不知道退税是应该做的,但是县府内负责税务工作的人员数量有限,且此事没有先例,暂行农业税法中对此事的规定又比较笼统。

更关键的是,苏咏霖在海州一地实行的税法和其他地方不同。

在新编《明律》正式颁行天下之前,其他地方暂时都还沿用金宋两国通行的税法,苏咏霖只是废除了不少苛捐杂税,减轻了农民负担,但是征税方式没什么改变。

只有在海州,苏咏霖在今年年初就宣布要实施新的税法,用全新的税法代替金宋两国曾经使用的税法。

即计亩征税。

按照土地田亩多少征收农税,且将需要征收的实物折为钱。

简而言之,苏咏霖认为过往历朝历代征收赋税的方式过于繁杂,且名目繁多,对于民众不便利,对于官方也便利。

举个最简单的例子,过去征收赋税征收的都是实物,一些好储存的实物倒还好,但是布匹之类的容易损坏,数量更大的粮食也很容易受潮发霉 。

一旦储存不当,很容易有大量的损耗。

就拿粮食举例,过去官府收税就收粮食,粮食从农民手里征收了还要运输和储存,这个过程中,因为不科学的、粗暴的操作,使得光粮食损耗就是一大笔钱。

过往官府不愿意承受这笔损耗,发现这笔损耗太大了,于是就把这笔损耗又摊到了农民头上,要求农民缴纳正常税务的时候还要额外增添一笔损耗费用。

这属于是光明正大给农民增加负担,要求农民承担过去官府不科学不合理的运输方式。

更过分的是,这笔加征的损耗钱往往还不是额定数目,这就给了地方官员和小吏很大的操作空间,他们可以凭借手中权势向农民征收好几倍的损耗钱,以此达到中饱私囊的目的。

农民为此承受了很严酷的剥削,不愿意接受这个规则的农民往往下场惨烈。

苏咏霖久在民间经商,对此制度很有些了解,对此也是深恶痛绝,于是决定改革税收方式。

他决定趁着大明朝刚刚开国的时候做一些变革,从此将全部农业税收全部摊到田亩之中,计田征税,且所有农税一律使用铜钱来结算。

不管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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