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百三十四 破家灭门(2/4)
,地方官员都不敢插手和军队相关的事情,更别说和军属闹事,所以也就不自觉的忽略了他们。
所以当下除了复兴县内的新农村和乡农会之外,这些传统势力范围之内的新农村和乡农会实际上处在一种微妙的自治状态之下,与传统士绅控制之下的农庄其实差不多。
它们除了按时缴纳税收给县里,其余时候这些地方都在接受复兴会中央的号令,不听县府的。
县府不知道这些村庄实际上被复兴会掌控,只当他们是一个又一个类似于大地主控制土地的自治组织,也不会自讨没趣派人去这些地方骚扰村民,平时就当他们不存在,等收钱的时候派人去拿钱就好了。
反正他们也不会少交一分税收。
这反倒还降低了县府的行政负担和行政风险。
传统行政领域方面,官府对城市居民的管理比较精细,而且多为直接管理。
就以宋朝为例子,宋朝的城市化率其实很高,约有百分之二十,城市居民数量很大,以至于单独设立户籍,单独设置专门税种。
在北宋的开封城,为了直接管理和向这些城市居民征税,宋人甚至开创了【桥头税】等税收模式,可谓是精细化管理。
不过离开政治中心,离开城池,到广大的乡野之中,官府对乡野的管控就比较粗糙了。欞魊尛裞
因为财政实在是很紧张,把官方力量深入到乡村是需要安排更多的官吏岗位的,这又是一笔巨大的养官费用支出,朝廷不愿意承担这笔费用。
所以干脆就到县为止好了。
除了部分比较有良心和功业心的县官,大部分县官和治下百姓的联系只有在税收方面才特别紧密,其他时候老百姓是真的不愿意看到官府的人来他们这里晃悠。
一般而言有大中小地主控制的土地和佃户自然是他们负责管理,然后派人和大中小地主对接,通过他们间接管理土地和人口,并且通过他们征收赋税。
自然,这一部分的赋税可能数量就不太确定了。
而且面对这样一些自己有一定势力的大中小地主,因为存在一定的利益往来的可能,所以官府也会相对客气一些。
而没有一定规模地主的农业区域就属于自耕农区域,这些区域基本上就是县府直接派人下乡征税,那手段就比较粗暴,征税次数也不好说,地方财政有什么问题最先倒霉的也是他们。
所以千万别以为官府亲自管理就是好事。
部分乡绅可能还知道不能杀掉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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