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一五七章(5/7)
说法国人很厉害,打了两仗下来看,也就那么回事儿。
远距离冲锋,肯定要有对射的过程。
这个时候,上了刺刀会让子弹打不准。
明军当中,有经验的老兵都不喜欢上刺刀。
当然,辽军也不大用得上刺刀。
因为他们每个人,都装备了左轮手枪。
近战、白刃战,最好的装备其实不是刺刀,而是大威力九毫米手枪。
两发子弹,就能把一个身高九尺汉子干挺那种。
蒙古兵们,显然也不大喜欢刺刀。他们更加喜欢,把步枪抡起来当烧火棍使。
或许,这和他们的祖先喜欢用狼牙棒有关。
法国兵们很近了,差不多有一百米左右的样子。
他们借助着废墟,不断躲避着交替前进。这一点儿,和辽军有些像。
一个法国兵端着枪,猫着腰紧张的跑着。眼看就要扑倒在废墟上遮掩住身子,一颗灼热的子弹准确穿过了他的头颅。
子弹带着巨大的动能,直接贯穿了他的脑袋。
结实的头盖骨当时就飞了,灰色的脑浆和红红是血水喷出老远。
呼格吉日勒身子一滚,重新回到废墟后面。手里的栓动步枪拉栓,退出一颗冒着烟的弹壳。
重新推弹上膛,躲到废墟的另外一边趴着地上瞄准。
这是个狙击手的好苗子!
李远决定,今后就让这小子跟着自己。喜欢打枪,在军队里这不是啥坏毛病。
李远瞄准一个法国兵,屏住呼吸扣动了扳机。
“哒哒哒……!”枪声明显和别人不同。
只有他一个人在用阿卡步枪!
三发点射,全部命中那个法国人的胸口。
辽军射击训练,从来不训练人打敌军脑袋。放着宽大的胸腹部不打,而去追求爆头,这不是军人应该干的事情。
事实上,只要是子弹击中了胸膛,这人也基本上废了。
子弹强大的动能,瞬间就会击碎敌军的肋骨和胸骨。子弹在脏器里面来回翻滚,最后从后背窜出去的时候,伤口已经是惨不忍睹。
能在这种伤害下存活下来的人,只能说是命大。
十个人里面,也不见得有一个能够存活下来。
尤其是阿卡步枪,这种三发点射。命中目标之后,基本上没有活下来的可能。
听到李远的枪声,憋了很久的蒙古汉子们纷纷开始射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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