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0章 规定(2/4)
玲所做的一切。虽然隔得有点远,但无论是容貌,还是声音,都录的非常清楚,一眼就能够认得出来是他汪正东本人。
“这只不过是给你一个简单的教训而已。如果你想把这件事情捅到京城医疗卫生组织总部去,那我随时可以陪你走一趟。我非常想知道,你违反了组织的规定,会变成什么下场!”
汪正东疼的眼泪直掉,双眼通红,充满了血丝,愤愤的瞪着眼前的顾晨。
此时的他,恨不得将这小子千刀万剐,把他身上的每一块肉都剁下来拿去喂狗。
但这条视频让他意识到,自己好像惹错人了。
在如此危机的情况之下,这小子竟然还能够录视频保留证据,而且还出言说要去京城组织总部走一趟?似乎他很了解华夏医疗卫生组织的规定。
这是那个被称之为医神的男人设立的规定。
人不犯我,我不犯人!
这条规定,延伸了几个方面。
第一,若是人不犯我,我去犯人,那么发生的所有后果,将自行承担,并且还会被逐出组织,剥夺自身一切财产。
第二,我不犯人,人若犯我,那可以尽情利用组织的关系地位,弄的对方毫无立足之地。以证明组织的威信和实力!
很明显,汪正东这是触犯了第一条。如果这事儿捅到总部去,他不但得不到总部的帮助,还会被剥夺一切财产,甚至被逐出组织。
这两条规定,是顾晨执掌组织的第一天就定下来的。其目的一,是为了不让别人留下组织的话柄。目的二,是为了让所有人都知道组织的实力。
所以,通常来说,只要是身处组织的成员,都很少有人会去招惹是非。
但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有时候,好日子过多了,有些人就会心痒痒,生出一些做杀人越货的想法。
而汪正东就是这其中的代表性人物!
他们当然知道组织的规定有多么严格,多么强大,但是每次在惹出麻烦之后,他们都会用自身的人脉关系,以及金钱把那些事情压下来,不传进高层的耳朵里。
而组织的高层,也逐渐默认了这种行为,只要是当事人不亲自来告状,他们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就过去了。
若是顾晨把这条视频带到组织,那汪正东百分之百会被踢走,他爸甚至都会受到牵连。
顾晨也懒得再和他多废话,收起了手机之后站起身来,拉着吴晓玲便往外走。
吴晓玲和上次一样,惊讶的同时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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