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章 乔治·曼森案 三(1/6)
,如遇到内容乱码错字顺序乱,请退出模式或畅读模式即可正常。燕绥之的语气太过轻描淡写也太过平静,就像在说某个已经非常笃定的事实,一点儿也没有“抖得太明显”。 从表现到语气到说话内容,和控方律师巴德所设想的情形完全不同。以至于他那个“礼貌得近乎完美”的笑容当即就凝固在了脸上。 两秒后,旁听席上的布鲁尔曼森渐渐缓过神来。 助理替他说出了心声:“这个实习生在搞什么啊?” 倒不是说那句“我的当事人无罪”多么有震撼力,也不是这么强调一句结果就能成真,而是众所周知的稳妥辩法放在那里,这实习生不用,非要挑麻烦的那种,这就有点儿出人意料了。 不过很快助理又乐了一声,悄悄指了一下前排,对布鲁尔曼森道:“我现在相信那位顾先生没有插手案子了,老板你看……” 布鲁尔曼森顺着他的手指看过去,就见实习生做完开场陈述后,顾晏用手指按了按自己的太阳穴。 从他们的角度只能看到顾晏的后侧面,看不清他的表情,当然,就顾晏那性格来说,就算坐他对面可能也看不到什么表情。但是那个揉按太阳穴的动作充分体现出了他的无奈。 “他好像对那个实习生很头痛。”助理说,“我怀疑……他可能也不赞成那位实习生的做法。” 布鲁尔曼森鼻间哼了一声,目光再次落在辩护席的时候,就含了一点儿荒谬和看好戏的意味 某种意义上来说,顾晏的反应刚好让他们放了心。 燕绥之说完那句,没多提别的,就冲法官点了点头坐下来。 事实上,他这么做开场陈述是有原因的 上回约书亚达勒的案子,有酒城特有的行事风格做背景,从法官到警方甚至到陪审团都有一点儿倾向性,屁股从开始就是歪的,开场陈述不管怎么做都会体现出过于强烈的对抗性,那不是好事,所以顾晏的做法最合适。 但是这次不同,天琴星这边比酒城要光明很多,这里律法思想更开放一些,陪审团和法官相对公正。但这就意味着,他们更容易随证据证言摇摆态度,这恰恰是陈章处于劣势的地方。如果控方辩护律师是个善于拿捏陪审团心理的人,他一定会在最开始直接甩出陈章的认罪口供。 这是最容易引发态度倾向的东西,一放出来,陪审团立刻就会站到陈章的对立面,先入为主地将他拟定为有罪。之后的每一次辩驳都是一次拔河式的拉锯战,巴德胜,就会把他们继续拽向“有罪”的那端,燕绥之胜,则会把他们拉回来一点。 但显然,想要拉回来,要走的路更长。 而现在,燕绥之斩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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