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重生在纽约(2/2)
抢救室,也不是在护理病房,而是被人放在了停尸间里。
停尸间约莫有八、九十个平方的样子,只有一扇关着的窗子充满了医院常有的消毒水味道。四周停放着几具纽约医院没有抢救过来,或者是寿终正寝的尸体,正待处理。
看来自己也是其中之一了,伊米尔摸了摸自己的鼻尖,这么说来的话自己真的是已经死掉了。不过,不知道为什么会附身在这个西方人的身上。
从脑海中残留的那些记忆看来,这具身体原来的主人应该是叫做伊米尔·弗莱迪·朗基努斯。按照西方人的取名规则,现在大多数的英语国家的人士名字通常由三部分组成:教名、中间名和姓氏。
教名顾名思义是指那些信仰基督教的教徒们才适用的称呼,中间名通常是为纪念先辈或父母亲朋中受尊敬人士而用其名来命名的,一般说来中间名的纪念色彩较浓,而姓氏则是继承父辈的,只是位置是在最后。
朗基努斯?这倒是和杀死自己的圣朗基努斯之枪是一个姓氏呢,不知道是不是当年刺死耶稣基督的那个朗基努斯后人。
伊米尔看了看自己的手中,空空荡荡什么也都没有,这么说来的话朗基努斯之枪果然没有随着自己重生么?
他还仍然以为自己是在前世的时空里,那么圣朗基努斯之枪自然还应该躺在中国的博物馆里,或者已经被送回了它原本被收藏的地方也说不定。
而且,这个朗基努斯家族也一点儿都不像是小说里常出现的什么千年世家。
整个家族就衰败的只剩下伊米尔和姐姐凯思琳两个人了,而他们的父母在他们很小的时候就已经逝去了,在伊米尔这具身体的记忆里几乎没有留下任何印象。
离开了家里作为顶梁柱的父母,也就只好由姐姐一个人支撑起家庭。幸好,勉强靠着完善的社会福利体系,还有每年都会由神秘渠道送上门来的一笔资金,凯思琳养活自己和弟弟还是没有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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